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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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
一
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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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
怀古
病愈励志
春日美景
医者之赞
书香人生
颂友之情
赏析
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沈与求对友人的回应之作,题为《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》。诗中表达了对友人赠诗的感激之情,并通过一系列的比喻和象征,展现了诗人对于健康、读书以及生活态度的思考。首句“闻道牙签检校频”,描绘了友人频繁翻阅书籍的情景,暗示了对知识的渴求。接着,“昏花错莫乱惊尘”一句,形象地描绘了阅读时的专注与可能产生的混乱,同时也暗含了对视力不佳的无奈。“未须止酒妨投辖,便可捐书当徙薪”两句,运用了古代典故,表达了诗人对饮酒和读书两种生活方式的态度。这里“止酒”意味着放弃饮酒,“投辖”则指邀请朋友相聚,而“捐书”则是放下书籍,选择其他生活方式。“当徙薪”则比喻将书籍视为生活中的燃料,强调了书籍在生活中的重要性。“肘后有方馀几所,眼中无障更何人”两句,进一步探讨了健康与知识的关系。肘后方,即指古代医书中记载的简便疗法,这里比喻在健康问题上,知识与经验的重要性。同时,也表达了对友人健康状况的关心。“须公旧观神明复,准拟花前一笑春”最后两句,表达了诗人希望友人恢复健康,重拾往日的精神面貌的愿望。同时,也预示着在友人康复后的欢聚时刻,充满了生机与希望。整体而言,这首诗不仅体现了诗人对友人的深厚情谊,还蕴含了对健康、知识以及生活态度的深刻思考,展现了宋代文人独特的审美情趣和人文关怀。
沈与求
316首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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