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眼还眼

拼音
yǐ yǎn huán yǎn
释义
用瞪眼回击瞪眼。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来回击对方。
出处
《旧约全书・申命记》: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”
用法
偏正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分句;常与以牙还牙连用。
解析
见“以其人之道;还治其人之身”。
示例
张天翼《新生》:“我们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!敌人用大炮来轰我们,我们也用大炮去回答他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