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之成理

拼音
yán zhī chéng lǐ
释义
之:代词;指所说的事。讲话讲得合乎道理。也作“言之有理”。
出处
先秦・荀况《荀子・非十二子》:“然而其持之有故,其言之成理,足以欺惑愚众。”
用法
主谓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褒义。
示例
叶圣陶《文心》:“说不定会全不相同,可是也言之成理呢。”
故事
战国时期,郑国大夫邓析能言善辩,聚众讲学,倡导法治,帮助老百姓打官司,与传统的礼治唱反调。他的见解与主张都是言之成理,创立新刑书《竹刑》,主张刑法改革,施行法治,遭到郑国当权的贵族们的强烈反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