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之有物

拼音
yán zhī yǒu wù
释义
物:指内容。说话或写文章内容具体。
出处
《周易・家人》:“君子以言有物,而行有恒。”
用法
主谓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褒义。
示例
惟首两句笼罩全篇,末句总结大意,不必言之有物。(清・曾朴《孽海花》第二十回)
典故
“言之有物”原作“言有物”,指言语有内容,不说空泛无益的话。《易经》相传由伏羲制卦,文王作系辞,孔子作《十翼》。共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。《易经》的内容,最早只是记大自然、气象、天文等变化,供古代帝王施政参考之用,一般百姓则用为占卜吉凶。直到孔子为《易经》作传,才赋予它哲理上的意义,成为儒家的重要典籍。《易经》的内容充满神秘的色彩,理念幽微莫测,由宇宙运行乃至人事生灭,都有极精辟的见解。〈家人〉是《易经》的第三十七卦,指一家之人,卦形为火下风上(䷤),取风由火出,人人各守其职之义。象辞的解说为:“风由火而生出,是〈家人〉这一卦的象征。因此君子讲话的内容必定实在,不会说空泛无益的话,做事也能持续不断,不会半途而废。”后来“言之有物”这句成话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形容言论或文章有根据、有内容。